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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思陇镇森林打火队长救不了自己的火

作者:PXTT ⁄ 时间:2015年01月25日 ⁄ 分类: 心情日记 评论:0 


116733_20140423100418_0clmj.jpg宾阳森林公安一周连破三起森林失火案 抓获嫌疑人3人 宾阳县森林公安局发挥连续作战精神,面对崎岖的山路,作战民警冒着危险,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让森林失火案件还原真相,涉嫌失火嫌疑人一一落网,一周破森林失火案3起,抓获嫌疑人3人。卷入案子中的一名从事近十年森林打火队队长,身经百战,灭过不少大大小小的火患,这次却难逃幸运,竟然救不了自己的“火”。 打火队长“英名扫地” 年近50岁的黄某是宾阳县思陇镇人,是一名壮实的汉子,山里人。上辈子恩赐了黄某强健的体魄,在山里长大的黄某陡峭的山地健步如飞,如履平地。一直在山里长大的黄某历经不少的火灾,大火将翠绿的山林烤得一片焦黑,黄某决心发挥自己的奔跑特长,每每山里有森林火灾,黄某就奋不顾身救火,受到群众和防火部门的称赞。 随着时间的转移,防火部门对黄某的过人之处看在眼里 ,2004年,防火部门组建了一支打火队,队长由黄某担任,队员有10名,组建的打火队屡建奇功,扑救过不少的火灾。黄某和他的打火队扬名圈内。 然而,命运似乎跟这名打火队长开了“玩笑”,竟是黄某“英名扫地”,陷入一起森林失火案子。 2014年1月8日16时许,宾阳森林公安局接到一群众报案称:2014年1月3日,南宁一个姓韦的老板在思陇镇一山场炼山时跑火,火烧过其承包种植在弄律村山场的速生桉林木。 接警后,该局蒙桥生副局长即带领民警莫孔永、廖龙真等人对该案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经过民警的查实,锁定了案子整个发生过程。打火队长黄某有涉嫌失火嫌疑。 2013年3月,一个叫周某承包了思陇镇弄律村约600亩山场,承包后,周叫其好友韦某全权负责管理该山场的所有事项。2013年11月26日,韦某雇请云南籍民工宴某等15人到该山场清山砍竹子,准备炼山种树,民工并开好了防火线。2013年12月的一天,韦某通过介绍认识原思陇打火队队长黄某,黄某同意去帮韦某炼山。黄某知道练山的防火线就是生命线,马虎不得。看了防火线归来,韦某付6500元给黄某作为练山经费。练山人员由黄某负责组织,任务是将周某承包的约600亩山场炼山完。 黄某知道,练完600亩山林,风险很大,稍一不慎,将给周边林地带去灭顶之灾,自己也深受其害。 2014年1月3日10时许,黄组织原思陇打火队员共12人到该山场炼山,韦也叫15个民工协助黄某等人一起炼山。黄某等人到现场后,就开始点火炼山,炼到当日15时许,意外情况发生了,由于风大,飓风把火球顺势吹过防火线,巨大的火球连绵不断“跑”到相邻的速生桉林木,迅速引起火烧山。黄某等人发现跑火后,大惊失色,黄某知道闯祸了,只好奋力扑救,但无情的火势依然将对面的100多亩林地烧烤。大火直到当日下午17时许,黄某等人才把明火扑灭。 警方和林业部门火现场鉴定,过火有林面积:7.32公顷(109.8亩)。 失火地点位于宾阳县思陇镇六岑村委,地势崎岖,进一次现场,民警要花2个小时,遇上雨天,汽车根本进不到现场,只能步行2个小时。又一次,进山遇上路面打滑,汽车的发电机都打爆了,车子就是上不了山坡,后来,民警搬了近千斤的石头丢在车厢,人在后面推,车轮子飞溅的泥巴将大家的眼睛打蒙了,落得一身泥一身汗。但是,民警就是凭着对警察这份职业的崇敬,没有放弃,办案汽车在峻峭的山路爬行,历经九曲十八弯,人往山谷看,让人惧怕,甚至恐惧。 案子的侦查取得重大突破,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打火队长,打火人生以如此结局落幕,民警也凝重起来。玩山玩水,火却玩不得。 4月21日,黄某涉嫌失火罪被宾阳森林警方执行对逮捕。 灭“狼烟 ” 捕嫌犯 2014年1月3日9时许,宾阳县思陇镇林业站向森林公安局报案称:村民蒙某炼山时不慎引起火烧山,火烧了一村民承包种植在“六谷山”的速生桉林木,被烧面积约30亩。 森林警察蒙桥生、莫孔永、廖龙真等人对该案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1月2日13时许,蒙某在未经县防火办同意炼山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本村的陆某等四人到其户分得的“六空山”炼山,准备种树。蒙某到达后就用自身携带去的“金博弘牌”打火机点火炼山,炼山约20分钟后,由于风大,风把燃烧的草堆吹到相邻的“六谷山”上,引起火烧山。之后,由于风大火猛,蒙某等人扑救不了,蒙某就叫陆某打电话给六合村委村干部和思陇镇林业站求救。林业站和村委工作人员就组织群众上山奋力扑火,直到当日下午18时许,燃烧了近5个小时的大火才扑灭。蒙对其失火引起火烧山的事实也供认不讳。 2014年1月13日,经聘请南宁市绿城林业部门到失火现场鉴定:过火面积面积:3.62公顷。 犯罪嫌疑人蒙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 2014年4月20日,涉嫌失火罪蒙某被执行逮捕。 失火毁林 难逃罪责 2014年02月07日09时许,宾阳县森林公安局黎塘派出所接到一村民报案称:他种植在王灵镇张村委六王村“里罗山”(山名)的林木被本村村民黄某某炼山时不慎失火引起火灾,要求森林公安局黎塘派出所派人调查处理。经调查走访证实,过火有林面积54.75亩。 2014年1月2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没有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到自家山场炼山,由于当时风大气温高,炼山不慎引发火灾烧到周边村民户的林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黄某某构成涉嫌失火罪,4月18日,黄某某涉嫌失火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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